一般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确认怀孕后6~8周(约孕10周内)进行,此时可通过超声明确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
首次产检(孕6~8周):重点排查宫内妊娠,监测胚胎发育,建立孕期档案,同时进行基础健康评估,包括血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等检查。
常规产检(孕11~13+6周):进行NT超声筛查,评估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指标,初步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同时更新基础健康信息。
特殊情况产检: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建议提前至孕6周前开始产检,加强血压、血糖监测;有流产史或高危因素者,需遵医嘱增加产检频次,密切关注胚胎发育。
温馨提示:产检前建议记录末次月经时间,携带既往病史资料,保持空腹状态(部分检查需空腹),避免过度紧张影响检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