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保护性行为后120小时内,紧急避孕药(左炔诺孕酮类)是可使用的补救措施,但需注意其效果随时间递减,越早服用效果越好。
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是120小时内常用的补救方式,主要通过抑制排卵、阻止受精或干扰着床发挥作用,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超过72小时效果显著下降,但部分研究显示24~120小时内服用仍有一定效果,具体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米非司酮类紧急避孕药在无保护性行为后120小时内也可使用,其作用机制与左炔诺孕酮类似,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适用于对左炔诺孕酮有禁忌或不耐受的人群。
特殊人群使用需注意: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血液病或血栓病史者禁用紧急避孕药;哺乳期女性、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及孕妇需谨慎或避免使用,服药后应及时就医检查是否怀孕。
紧急避孕药仅为临时补救措施,不可替代常规避孕方式,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服药后如出现严重腹痛、异常出血或过敏反应,需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