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晚期(感染2-20年)主要表现为三期梅毒,约30%未经治疗患者会出现严重器官损害,包括皮肤黏膜树胶肿、心血管梅毒(主动脉瘤等)、神经梅毒(脊髓痨、痴呆等)。
一、皮肤黏膜树胶肿:皮下结节逐渐软化破溃,形成圆形穿凿性溃疡,多见于四肢、面部,愈合后留瘢痕,伴局部麻木、疼痛。
二、心血管梅毒:累及主动脉,引发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瘤,可能出现胸痛、呼吸困难、心悸,严重时破裂致死。
三、神经梅毒:分无症状型(脑脊液异常)、脊髓痨(下肢闪电痛、感觉异常)、麻痹性痴呆(精神异常、震颤),可导致瘫痪或认知障碍。
四、特殊人群注意:孕妇感染可能致胎儿先天梅毒,表现为早产、死胎或新生儿鞍鼻、锯齿形牙;老年人免疫低下者症状进展快,需尽早干预。
治疗以青霉素类药物为主,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规范治疗,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避免自行停药导致复发或耐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