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晚期(三期梅毒)通常发生在感染后2~20年,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骨骼、心血管及神经系统的慢性破坏性病变,严重者可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皮肤黏膜损害:典型表现为结节性梅毒疹,呈铜红色,对称分布于躯干、四肢,可自行消退遗留瘢痕;还可能出现树胶肿,为无痛性结节,逐渐软化破溃形成穿凿性溃疡,愈合后留瘢痕。
骨与关节损害:常见骨膜炎、骨髓炎等,表现为骨痛、活动受限,夜间加重;关节梅毒可致关节畸形、功能障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心血管梅毒:多发生于感染后10~20年,可累及主动脉,引发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瘤等,严重时因大出血或心力衰竭致死。
神经梅毒:分为无症状型和症状型,后者可表现为脊髓痨(下肢闪电痛、感觉异常)、麻痹性痴呆(精神异常、痴呆),严重影响认知与运动功能。
特殊人群注意:孕妇感染梅毒未及时治疗,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梅毒,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骨骼畸形、肝脾肿大等;老年患者因免疫力下降,症状可能更隐匿但进展更快,需定期筛查。
治疗原则:一旦确诊,应尽早使用青霉素类药物规范治疗,治疗期间需监测病情变化,定期复查以评估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