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乳建议6个月后开始食用,作为婴幼儿辅食的初期选择。
6个月以上健康足月婴儿:6个月后消化系统逐渐成熟,可引入米乳作为第一口辅食,需遵循"单一食物、逐步添加"原则,观察过敏反应。
早产儿/低体重儿:建议在纠正月龄满6个月后,根据儿科医生评估结果开始添加,避免因消化功能未完全成熟导致不适。
特殊体质婴儿:如过敏体质(湿疹、家族过敏史),首次添加需选择低敏配方,密切观察3天以上无异常后再继续食用。
食用注意事项:冲调时按比例稀释,避免过稠影响消化;每日食用量不超过总奶量的1/4,优先保证母乳或配方奶摄入,逐步过渡到多样化辅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