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怀孕天数通常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始点,按7天为1孕周、4周为1孕月计算,即从末次月经首日开始累加天数。
对于月经周期规律(28~30天)的女性,直接按末次月经第1天推算,如末次月经为2023年1月1日,当前天数=2023年X月X日-2023年1月1日的天数差。
月经周期不规律者,需结合早期超声检查(尤其是孕6~8周的头臀长测量)修正孕周,超声孕周与实际孕周差异不超过1周时以超声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如辅助生殖技术受孕(如试管婴儿),按取卵日或胚胎移植日推算,移植第3天胚胎则末次月经推算日需减17天,移植囊胚减19天。
高龄孕妇(≥35岁)或有流产史者,建议尽早通过超声核对孕周,避免因月经周期波动导致孕周估算误差,影响后续产检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