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检查主要在孕24~28周进行,采用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血糖值,诊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或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
高危人群需提前检查: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4)、既往妊娠糖尿病史、高血压或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史者,建议孕早期或确诊妊娠后尽早筛查。
无高危因素者常规筛查:按上述时间点完成OGTT,单次异常需复查确认,避免漏诊或误诊。
筛查后管理:异常者需调整饮食(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少食多餐)、适度运动(如餐后30分钟散步),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35岁)、多胎妊娠者需更密切监测血糖,预防母婴并发症;产后6~12周应再次筛查,降低远期糖尿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