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值,结合多指标判断是否患病。
高危人群筛查: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孕前BMI≥25)、既往妊娠糖尿病史、高血压等高危因素者,建议提前至首次产检时筛查,必要时增加复查频率。
普通人群筛查:无高危因素者,妊娠24~28周完成OGTT,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任一指标异常即可诊断。
特殊情况处理:如出现不明原因羊水过多、胎儿偏大等,需提前或追加筛查,排除妊娠糖尿病可能。筛查后需定期监测血糖,产后6~12周再次复查,降低远期糖尿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