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表现症状包括情绪方面、认知方面、行为方面、躯体方面等。诊断标准有症状标准、严重程度标准、排除标准等。
一.表现症状
1.情绪方面
持续情绪低落,感到悲伤、绝望、无助,常莫名哭泣;对周围事物缺乏兴趣,曾经喜爱的活动也提不起劲,快乐感缺失。
2.认知方面
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力下降,思考问题变得迟缓,反应迟钝;自我评价过低,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充满自责和内疚,甚至出现自罪妄想。
3.行为方面
生活变得被动、懒散,不愿出门,回避社交,不愿与人交流;工作或学习效率大幅降低,严重时无法正常完成基本生活事务。
4.躯体方面
睡眠障碍,表现为入睡困难、早醒或睡眠过多;食欲改变,出现食欲减退或暴饮暴食,体重明显变化;还伴有身体疼痛、乏力、心慌、胸闷等不适,且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二.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以心境低落为主,至少存在两项核心症状(心境低落、兴趣和愉快感丧失、精力不济或疲劳感)及至少两项附加症状,且症状持续至少两周。
2.严重程度标准
症状使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3.排除标准
排除由器质性疾病、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以及精神分裂症等其他精神障碍引发的抑郁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