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小时避孕药(紧急避孕药)主要有左炔诺孕酮类和醋酸乌利司他类,左炔诺孕酮类为临床常用,服药时间越早效果越好,一般在无保护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用,超过72小时效果明显下降。
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为非处方药,需在无保护性生活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服用效果越好,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月经周期改变等,对肝肾功能正常者一般耐受性良好。
醋酸乌利司他类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生活后120小时内服用,其避孕效果与左炔诺孕酮类相近,常见不良反应较少,对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哺乳期女性:服用后应暂停哺乳48-72小时,期间需按时排空乳房,避免乳汁淤积。
- 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提前咨询医生,避免自行用药加重肝肾负担。
- 40岁以上女性:月经周期可能不规律,建议选择短效口服避孕药作为常规避孕方式。
非药物干预建议: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建议后续采用避孕套、短效口服避孕药等方式避孕,同时注意观察月经周期变化,若出现月经推迟超过一周,应及时就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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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