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病人补液量计算需结合烧伤面积、深度及病程阶段。伤后第1个24小时补液量=Ⅱ、Ⅲ度烧伤面积(%)×体重(kg)×1.5ml(儿童1.8ml、婴儿2ml)+基础水分量(成人2000ml、儿童60~80ml/kg、婴儿100ml/kg);第2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量减半,基础水分量不变。
烧伤面积与深度影响:采用中国新九分法估算面积,Ⅲ度烧伤损失蛋白质更多,胶体液比例需适当提高。
特殊人群调整:婴幼儿烧伤后基础代谢率高,应增加水分补充;老年人因代谢能力弱,需结合心肾功能调整补液速度与总量。
补液速度控制:伤后前8小时补充总液量的1/2,后16小时补足剩余量,前2小时快速输注晶体液,后续根据尿量调整。
监测指标参考:尿量维持在成人30~50ml/h、儿童1ml/kg/h、婴儿2ml/kg/h,尿色过深提示血容量不足,过淡需警惕心衰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