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补液量计算公式通常采用"烧伤面积×体重(kg)×1.5ml(成人)或2.0ml(儿童)",其中前8小时输入总量的一半,剩余一半在后16小时输入。
成人烧伤补液:烧伤面积按中国新九分法计算,体重以实际测量为准,补液量包含生理需要量2000ml(5%葡萄糖液),晶体与胶体液比例为2:1(深度烧伤为1:1)。
儿童烧伤补液:儿童烧伤面积计算方法与成人相同,但每1%烧伤面积每公斤体重补液量为2.0ml,生理需要量按年龄调整(2岁以下约100ml/kg,3-12岁约60ml/kg)。
特殊人群:老年患者需根据心肾功能调整补液速度,糖尿病患者应增加基础胰岛素剂量,避免高血糖加重代谢负担;婴幼儿补液需严格控制电解质浓度,防止脑水肿。
注意事项:烧伤后48小时内以晶体液为主,第3日起补充胶体液;严重吸入性损伤患者需监测气道压力,必要时早期气管切开,避免呼吸道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