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患者补液量计算采用"烧伤面积×体重×系数"公式,成人系数1.5~2.0ml,儿童1.8~2.5ml,婴幼儿2.0~4.0ml,第一个24小时完成总量的1/2,第二个24小时补充剩余1/2。
烧伤面积计算
采用中国新九分法或手掌法,前者适用于成人,将人体各部位面积划分为9%倍数,后者以患者手掌面积占体表面积1%估算,便于现场快速评估。
补液系数选择
成人烧伤面积>10%时,系数1.5~2.0ml,其中Ⅲ度烧伤占比高时选2.0ml;儿童因体表面积相对体重更大,系数1.8~2.5ml;婴幼儿(<1岁)系数2.0~4.0ml,需结合烧伤深度调整。
特殊人群调整
老年患者心肾功能差,系数宜1.5ml;糖尿病患者需增加10%~20%补液量;婴幼儿需预防低血糖,可在第1个8小时补充总量的1/3,避免电解质紊乱。
补液实施原则
第1个24小时内前8小时补总量的1/2,后16小时补剩余量;第2个24小时仅补充电解质液和水分,根据尿量(成人>30ml/h,儿童>1ml/kg/h)调整速度,优先静脉输注晶体液,再补充胶体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