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补液计算方法主要依据烧伤面积、深度及患者体重,采用晶体液与胶体液按1:1~2:1比例补充,伤后第1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成人(体重kg×烧伤面积%)×1.5ml(儿童1.8ml、婴儿2ml)+基础水分2000~3000ml(成人)。
烧伤面积计算:采用中国新九分法,将人体各部位面积划分为9%倍数,如头颈部9%、双上肢18%等,特殊部位如手掌为1%。
烧伤深度分类:Ⅰ度(表皮损伤,红肿灼痛)、浅Ⅱ度(水疱、剧痛)、深Ⅱ度(红白相间、感觉迟钝)、Ⅲ度(焦痂、蜡白或炭化),补液量与深度相关,Ⅲ度烧伤需增加胶体液比例。
儿童与成人差异:儿童代谢快,补液量按1.8ml~2ml计算,婴儿需更高基础水分;老年患者心肾功能差,需控制补液速度,优先监测尿量。
补液阶段划分:伤后第1个24小时内前8小时补总量的1/2,后16小时补剩余1/2;第2个24小时晶体液与胶体液各减半,基础水分不变。
特殊情况处理:吸入性损伤者需增加胶体液比例,合并电解质紊乱者优先纠正;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避免高渗性脱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