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心脏病主要分为妊娠期原有心脏病加重(如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和妊娠期新发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两大类。
一、先天性心脏病:包括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孕前未手术修复者妊娠风险高,易诱发心衰;孕前修复者需评估心功能,多数可安全妊娠。
二、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或关闭不全常见,妊娠时血流动力学改变加重心脏负担,需监测心功能,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
三、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由重度子痫前期引发,表现为急性左心衰竭,需及时控制血压,终止妊娠为根本治疗。
四、围产期心肌病:产后3个月内发生,病因不明,需强心利尿,必要时手术,再次妊娠复发风险高。
所有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需多学科协作管理,孕前评估心功能分级,孕期加强产检,避免劳累、感染,出现胸闷、气短等症状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