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分为三个分期: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抽搐)。
一、妊娠期高血压:需定期监测血压,避免过度劳累,控制盐分摄入,保持情绪稳定,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降压药物。
二、子痫前期:除监测血压外,需关注尿蛋白水平、肝肾功能及胎儿发育情况,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可能需提前终止妊娠。
三、子痫:需立即住院治疗,控制抽搐发作,监测母婴生命体征,待病情稳定后考虑终止妊娠,治疗期间应加强护理,防止意外伤害。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有高血压家族史或慢性肾病者风险较高,建议孕前控制基础疾病,孕期定期产检,严格遵医嘱调整生活方式和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