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患糖尿病分为妊娠糖尿病和孕前糖尿病(即糖尿病合并妊娠),症状可能在孕中晚期逐渐显现,常见多饮、多食、多尿及体重异常变化,但部分孕妇症状不典型。
妊娠糖尿病早期症状不明显,多数在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中确诊,可能出现反复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皮肤瘙痒等非特异性症状。孕前糖尿病患者因原有糖尿病基础,可能出现明显口渴、多尿、体重下降,孕期需密切监测血糖。
对于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高龄(≥35岁)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筛查血糖,孕期加强血糖监测。孕前已确诊糖尿病的孕妇,需在备孕前将血糖控制稳定,孕期调整胰岛素剂量,避免低血糖或高血糖对胎儿发育的影响。
孕期血糖异常可能增加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风险,需通过饮食控制(如少量多餐、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适度运动(如餐后散步)等非药物方式干预,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