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140/90mmHg),且无其他器官损害证据的妊娠期特发性疾病,严重时可进展为子痫前期或子痫。
一、分类及临床表现
-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既往有高血压史,妊娠20周后血压持续升高,或妊娠前已存在的高血压在妊娠中晚期加重。
-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但无蛋白尿及其他器官受累表现,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 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0.3g/24h或随机尿蛋白≥1+),或无蛋白尿但伴有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等。
- 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抽搐,且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阶段。
二、高危因素与预防
高危因素包括高龄初产妇、多胎妊娠、既往子痫前期史、慢性高血压、糖尿病等。预防措施主要包括定期产检监测血压、控制体重增长、低盐饮食、适当运动及补充叶酸等。
三、治疗原则
- 妊娠期高血压:以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为主,必要时药物降压(如拉贝洛尔、硝苯地平)。
- 子痫前期:需住院治疗,控制血压(目标<140/90mmHg),预防子痫发作(硫酸镁),适时终止妊娠。
- 子痫:立即控制抽搐,维持呼吸道通畅,监测生命体征,控制血压,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四、母胎影响与管理
子痫前期可增加早产、胎儿宫内窘迫、胎盘早剥等风险。管理重点在于动态监测血压、尿蛋白、肝肾功能及胎儿情况,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决定终止妊娠时机,以保障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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