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检查时间:一般建议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进行;高危人群(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等)首次产检时即筛查,异常者孕早期复查。
- 普通孕妇:妊娠24~28周进行,因此时胎盘功能稳定,胎儿生长快,胰岛素抵抗风险增加,需评估糖代谢能力。检查前禁食8~12小时,先空腹采血,再服75g葡萄糖水,分别测1小时、2小时血糖。
- 高危孕妇:包括肥胖(BMI≥28)、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巨大儿分娩史等,首次产检(孕12周前)即筛查空腹血糖,若异常直接行糖耐量试验;无异常者孕24~28周再复查。
- 非孕期人群:无糖尿病史但有高血压、肥胖、心脑血管病等危险因素者,建议40岁前每3年筛查一次空腹血糖,40岁后每年一次;糖尿病高危者(如一级亲属患病)提前至20岁起筛查。
- 特殊人群:糖尿病患者备孕或妊娠前3个月需评估糖代谢状态,妊娠糖尿病产后6~12周复查;儿童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10岁后每年筛查空腹血糖,必要时行糖耐量试验。
- 注意事项: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避免高糖高脂;检查期间静坐,不剧烈运动;若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