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不可以完全不去医院。药物流产需在具备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内进行,且需严格遵循医学流程,以确保安全。
对于确诊为宫内妊娠且妊娠时间在49天内的健康女性,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但需在医院观察6小时,确认孕囊排出及出血情况,无异常后才能离院。
有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不全、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多次人工流产史的女性,禁止自行药流,必须前往医院由专业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适合药流或选择其他终止妊娠方式。
服药后若出现持续腹痛、大量出血、孕囊未排出等情况,需立即联系医院就诊,避免延误病情。
特殊人群如哺乳期女性、患有严重全身性疾病的女性,需在医院接受全面检查后,由医生制定个性化方案,严禁自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