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主要表现为眼压升高、视神经损伤,典型症状为视野缺损(早期周边视野缩小,晚期管状视野)、视力渐进性下降,急性发作时伴眼痛、头痛、恶心呕吐。
慢性青光眼:多见于中老年人,起病隐匿,早期无明显症状,视野逐渐缩小,易延误诊断,需定期眼科检查筛查。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多见于40岁以上人群,情绪激动或暗环境停留易诱发,眼压急剧升高,需紧急处理,否则24~48小时可致失明。
先天性青光眼:婴幼儿多见,表现为眼球增大、畏光流泪、眼睑痉挛,需尽早手术,延误可致视力终身丧失。
继发性青光眼:由外伤、糖尿病、高度近视等引起,需控制原发病,同时监测眼压,避免视神经进一步损伤。
特殊人群注意:高度近视者、糖尿病患者应每半年查眼压;老年人群每年眼科筛查;孕期女性激素变化可能诱发眼压波动,需加强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