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血糖高需分"妊娠糖尿病"和"孕前糖尿病"两类管理。妊娠糖尿病多在孕24~28周筛查,需通过饮食、运动及监测血糖控制;孕前糖尿病则需孕前优化血糖,孕期加强管理。
一、妊娠糖尿病(GDM)
需在孕24~28周通过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确诊。若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需启动干预。优先通过饮食控制(如分餐制、增加膳食纤维)和规律运动(如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目标空腹血糖3.3~5.3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若饮食运动无法达标,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不建议口服降糖药。
二、孕前糖尿病(PGDM)
孕前需将糖化血红蛋白(HbA1c)控制在6.5%以下。孕期需更严格监测血糖,包括空腹、三餐后及睡前血糖。胰岛素治疗为首选,需根据血糖波动调整剂量。同时需加强血压、血脂管理,妊娠24~28周后定期监测胎儿发育及羊水情况,预防子痫前期、巨大儿等并发症。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肥胖(BMI≥28)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孕期需提前筛查。糖尿病肾病或视网膜病变患者,应在孕前评估妊娠风险,必要时终止妊娠。
四、产后管理
GDM患者产后6~12周需复查OGTT,筛查糖尿病;无论何种类型,均需长期随访血糖及代谢指标,预防远期糖尿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