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腹水治疗以控制原发病为核心,辅以利尿剂、白蛋白补充及腹腔穿刺放液,终末期患者需考虑肝移植。药物包括利尿剂(如螺内酯、呋塞米)、白蛋白、抗生素(如头孢类)及抗病毒药(针对乙肝/丙肝)。
1. 肝硬化腹水:优先螺内酯联合呋塞米,监测电解质防低钾;补充白蛋白提升血浆胶体渗透压,每周2-3次腹腔穿刺放液(每次≤3000ml)。
2. 肝癌腹水:以靶向药(如索拉非尼)+利尿剂为主,必要时腹腔热灌注或TACE介入治疗,避免肝肾功能恶化。
3. 感染性腹水:经验性使用头孢类抗生素,同时腹腔穿刺送检腹水培养,根据药敏调整用药,老年患者需警惕肾功能损伤。
4. 低蛋白血症性腹水:补充人血白蛋白(20%白蛋白),每日蛋白质摄入1.2-1.5g/kg,心功能不全者限制钠盐(<2g/日)。
特殊人群提示:
- 老年患者:利尿剂起始剂量减半,监测肾功能及电解质,避免体位性低血压。
- 儿童:禁用呋塞米,优先保守治疗,需在儿科肝病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
- 孕妇:仅在危及生命时使用螺内酯,定期监测胎儿发育。
- 合并糖尿病:利尿剂可能升高血糖,需加强血糖监测,优先选择胰岛素控制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