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多发生于妊娠20周后,主要因胎盘缺血、血管内皮功能异常及遗传因素引发,可分为慢性高血压、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四种类型。
一、慢性高血压
孕前或孕20周前出现的高血压,孕期持续存在,需与子痫前期鉴别,风险随孕周增加而升高,需密切监测血压及尿蛋白。
二、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后新发高血压且伴蛋白尿或器官损伤(如肝肾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可能引发抽搐(子痫),需住院治疗,终止妊娠是唯一根治方法。
三、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无蛋白尿及器官损伤,产后12周内恢复,再次妊娠复发风险增加,需定期产检监测血压变化。
四、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血压升高或出现蛋白尿,需加强胎儿监测,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肥胖女性、有高血压家族史者需提前建档,控制体重、低盐饮食、规律产检,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