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幼儿园入职体检中乙肝相关项目已取消强制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后续规范,体检项目调整为肝功能等其他传染病筛查,不再单独检测乙肝表面抗原。
体检项目调整
取消乙肝五项筛查,保留肝功能(ALT)检测,若ALT异常需进一步排查原因。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因乙肝病毒携带拒绝录用从业人员。
幼儿园防控措施
建立晨午检制度,重点监测幼儿及教职工健康状况,对乙肝患者采取常规防护措施。
特殊人群提示
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可正常从事幼教工作,需定期复查肝功能,避免过度劳累。
家长注意事项
幼儿入园前无需额外进行乙肝筛查,建议关注孩子疫苗接种史,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按时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