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炎根据发生时间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类。急性多在放疗开始后数周内出现,表现为红斑、水肿、水疱甚至溃疡;慢性则在放疗后数月至数年内发生,皮肤干燥萎缩、色素沉着或减退,毛发脱落。
急性放射性皮炎:
放疗期间或结束后短期内出现,皮肤红斑逐渐加重,伴瘙痒或灼痛,严重时出现水疱、渗液,甚至组织坏死溃疡。儿童皮肤更娇嫩,耐受剂量更低,需加强防护。
慢性放射性皮炎:
长期放疗后数月至数年出现,皮肤干燥、变薄、色素沉着或减退,毛细血管扩张,毛发脱落,指甲变脆,易反复感染。老年患者代谢较慢,皮肤修复能力弱,需更长期护理。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糖尿病患者皮肤愈合能力差,易感染,需严格控糖并保持创面清洁;孕妇应避免不必要放疗,若必须放疗,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防护措施。
治疗原则:
以非药物干预为主,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避免摩擦和刺激。出现明显症状时,可使用[通用药品1]等外用药物缓解症状,儿童及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