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通常在孕早期(11~13??周)、孕中期(20~24周、28~32周)、孕晚期(37~40周)各做1次B超,总计3~4次。具体次数需结合孕期健康状况调整。
孕早期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排查宫外孕、胚胎发育异常等风险。月经周期不规律者建议提前进行,以准确核对孕周。
孕中期系统B超:20~24周排查胎儿结构畸形,28~32周评估生长发育、胎位及羊水情况。有高危因素(如糖尿病、高血压)者需增加检查次数。
孕晚期B超:37~40周监测胎盘成熟度、羊水量及胎位,评估分娩方式。前置胎盘、过期妊娠者应根据医生建议增加检查频次。
特殊情况调整:出现腹痛、阴道出血等症状时需立即检查;双胎妊娠、胎儿生长受限等高危孕妇需遵医嘱增加超声次数,确保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