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高症即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与高血压并存的一组疾病,多发生于妊娠20周后,以血压升高、蛋白尿、水肿为主要表现,严重时可致抽搐、昏迷甚至母婴死亡。
一、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指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即出现高血压,持续至产后12周后。需定期监测血压,避免血压波动过大。
二、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需密切观察有无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
三、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损害(如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异常)。需及时干预,预防子痫发生。
四、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并发症。需立即控制抽搐,降低颅内压,适时终止妊娠。
五、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出现子痫前期表现。需加强孕期监测,提前做好分娩计划。
温馨提示:高龄(>35岁)、肥胖、有高血压家族史或慢性肾病者风险较高,应早期产检,控制体重,低盐饮食,规律作息,遵医嘱监测血压及尿蛋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