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乙肝、丙肝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精神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如对献血成分严重过敏)、近期手术/创伤未愈、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严重贫血或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疾病、糖尿病血糖控制不佳者、严重高血压等疾病及特殊生理状态的人群不能献血。
- 传染性疾病患者:如艾滋病病毒(HIV)、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感染者,其血液含病原体,会传播疾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丙肝抗体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感染者等均在禁止范围。
-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近期心梗、脑梗、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未控制(血压≥160/100mmHg)、严重冠心病等,献血可能加重心脏负担,引发危险。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慢性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等患者,肝脏合成凝血因子能力下降,肾脏排泄毒素功能异常,献血会影响自身健康。
- 特殊生理状态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哺乳期结束后6个月内)、近期手术或创伤未愈合者(如术后3个月内)、严重过敏体质(如对献血成分严重过敏)者,需待身体恢复后再考虑献血。
- 血液系统疾病及严重贫血者:如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此类患者血液成分异常,献血会加重病情。血红蛋白低于110g/L(女性)或120g/L(男性)的贫血者也不可献血。
献血前需通过严格体检,符合条件者可在正规医疗机构献血,既能帮助他人,也能保障自身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