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后期(三期梅毒)通常发生在感染后2~20年,主要因未及时治疗导致病原体侵犯多个器官,表现为树胶肿、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等。
- 树胶肿:皮肤或皮下组织出现单个或多个无痛性结节,逐渐软化破溃形成穿凿性溃疡,分泌物呈黏稠树胶状,好发于头面部、四肢及躯干。
高风险人群:有梅毒病史且未规范治疗者,此类患者因免疫功能下降易出现多器官损害。
- 特殊人群注意:孕妇感染梅毒若未治疗,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梅毒;老年人因免疫功能衰退,症状进展更快,需定期复查梅毒血清学指标。
治疗以长效青霉素类为主,需在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规范驱梅治疗,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定期复查实验室指标。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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