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晚期(三期梅毒)通常发生在感染后2~20年,主要侵犯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及骨骼等器官,表现为树胶肿、主动脉瘤、脊髓痨等严重症状,需尽早治疗。
一、皮肤黏膜损害
皮肤出现结节性梅毒疹,直径1~3cm,呈铜红色,常对称分布于躯干、四肢,可自行消退不留瘢痕;还可能形成树胶肿,表现为无痛性结节,逐渐软化破溃,流出黏稠树胶状分泌物,愈合后遗留瘢痕。
二、心血管梅毒
侵犯主动脉及其分支,引发梅毒性主动脉炎,患者可出现胸痛、气急;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时,有收缩期杂音及水冲脉;严重时形成主动脉瘤,可能破裂致死。
三、神经梅毒
分为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类型。脊髓痨表现为下肢闪电痛、感觉异常、共济失调;麻痹性痴呆则出现精神异常、痴呆、震颤等症状,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四、骨骼及其他损害
骨骼受累时,出现骨膜炎、骨髓炎,表现为骨骼疼痛、活动受限;还可能累及眼部、鼻部等,导致视力下降、鼻中隔穿孔等。
特殊人群提示
孕妇感染梅毒未及时治疗,病原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导致先天梅毒,影响胎儿发育,甚至流产、死胎或新生儿畸形,建议孕期常规筛查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