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合并心脏病是指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原有心脏病在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加重的心脏疾病,可能增加母婴不良结局风险。
一、先天性心脏病
由胎儿期心脏发育异常导致,常见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妊娠可能加重心脏负荷,孕前需评估心功能,严重缺陷者建议避孕。
二、风湿性心脏病
链球菌感染后心脏瓣膜受损(如二尖瓣狭窄)。需监测心功能,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分娩时警惕心律失常与心衰。
三、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并发左心衰竭,表现为血压升高、水肿及呼吸困难。控制血压、利尿消肿为主要措施,严重时需终止妊娠。
四、围产期心肌病
妊娠晚期至产后数月发生不明原因心力衰竭,可能与免疫、营养等因素相关。需强心、利尿治疗,部分患者需长期管理。
特殊人群提示:有心脏病史者孕前需心内科与产科联合评估,孕期定期产检监测心功能,避免过度劳累与感染,出现胸闷、气短等症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