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是指妊娠期间并发的各类心脏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等,可能增加孕期并发症及母婴风险。
一、先天性心脏病合并妊娠
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妊娠前需评估心功能,心功能Ⅲ-Ⅳ级者建议避孕。孕期需加强产检,监测心脏负荷,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
二、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妊娠
二尖瓣狭窄患者需注意血流动力学变化,避免剧烈活动。分娩期需缩短第二产程,预防心衰。产后需预防感染,心功能差者建议回奶。
三、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
多见于重度子痫前期孕妇,需控制血压,适时终止妊娠。心功能不全时需利尿、扩血管,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
四、围生期心肌病合并妊娠
产后1-5个月内发生,需限制液体摄入,纠正心律失常。再次妊娠风险高,建议严格避孕。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有心脏病史者需提前咨询心内科医生,制定个性化产检计划。孕期保持情绪稳定,避免劳累,饮食低盐低脂,预防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