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来月经(闭经)需根据病因治疗,青春期初潮后2年内、围绝经期前1-2年月经不规律多为生理现象,超过6个月无月经或16岁未初潮需就医。
1.青春期闭经:若初潮后2年仍无规律月经,需排查先天性子宫发育不全、染色体异常(如特纳综合征)等,通过超声检查子宫卵巢发育情况,必要时激素治疗。
2.育龄期闭经:常见于多囊卵巢综合征(需检查性激素六项、B超)、高泌乳素血症(泌乳素水平升高需排查垂体瘤)、甲状腺功能异常(TSH、FT3/FT4检测),可通过调整生活方式(减重、规律作息)或药物调节激素。
3.围绝经期闭经:45~55岁女性月经稀发至停止属正常,若月经停止1年以上且伴随潮热、失眠,需排除卵巢功能衰退(AMH检测),生活干预(补充维生素D、钙)或激素替代治疗需医生评估。
4.继发性闭经:流产、感染(如宫腔粘连)、过度节食等因素导致,需恢复体重、抗感染治疗或宫腔镜分离粘连,避免长期闭经引发骨质疏松、不孕风险。
特殊人群提示:青少年女性若闭经伴随体重骤降、多毛,需警惕进食障碍;哺乳期女性闭经属生理现象,断奶后月经可恢复;有反复流产史者需排查子宫内膜异位症或自身免疫性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