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有绝对禁忌证包括对疫苗成分等过敏、既往严重过敏、有未控制神经疾病、正在发热或急慢性病发作期,暂缓接种情况有急性感染发热、慢性病急性发作等,接种前要了解知识、如实提供健康状况等,接种时配合询问告知,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特殊人群中老年人看基础病控制,儿童需监护人陪同,慢性病患者病情稳定期接种,过敏体质者明确过敏原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
一、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例如,若接种某新冠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再次接种同类疫苗属于绝对禁忌。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因为此类神经系统疾病可能在接种后受疫苗影响出现病情波动或加重。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例如,当前有高热(体温≥38.5℃)症状时,需暂缓接种,待体温恢复正常后再评估;慢性疾病如高血压未得到良好控制(血压持续≥160/100mmHg)时也属于禁忌情况。
2.暂缓接种情况:
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者,需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是否能接种。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需病情得到控制后再考虑接种。
妊娠期妇女,一般暂缓接种,因目前缺乏足够数据评估疫苗对妊娠期女性及胎儿的影响,为安全起见暂不建议接种,如已接种需做好孕期监测。
二、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前准备:
了解疫苗接种相关知识,通过官方渠道或接种点工作人员知晓疫苗接种的程序、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信息。
如实提供健康状况,包括近期是否患病、是否处于疾病急性期、是否有过敏史等,配合接种人员完成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确保接种人员准确评估是否适合接种。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方便接种登记等流程。
2.接种时要求:
配合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再次确认自身健康情况符合接种要求后,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文件。
3.接种后观察与护理:
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以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能及时处理。
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防止局部感染。
如出现轻微不适,如接种部位疼痛、红肿、低热等,通常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呼吸困难、面色苍白、心跳加快等,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三、特殊人群接种注意事项
1.老年人:
需评估基础疾病控制情况,若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可在医生评估后接种疫苗。例如,患有高血压但血压控制在160/100mmHg以下且病情稳定时,可接种;若基础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则暂缓接种。
2.儿童:
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接种,接种前监护人应如实告知医生儿童健康史,包括是否有过敏史、近期是否患病等情况。儿童接种后同样需在现场留观30分钟,密切观察儿童反应。
3.慢性病患者:
需在病情稳定期接种,遵循医生医嘱。例如,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在空腹血糖≤13.9mmol/L且无急性并发症时可接种;哮喘患者处于缓解期时可接种。
4.过敏体质者:
需明确过敏原,若过敏原与新冠疫苗成分无关联,可谨慎接种;若明确对疫苗某些成分过敏,则属于禁忌情况。接种前需向医生详细说明过敏情况,由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