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多动症(ADHD)的确诊需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的多维度评估,结合症状持续时间、严重程度及功能影响,排除其他疾病后综合判断。
依据国际诊断标准明确症状
需符合DSM-5或ICD-10标准:同时满足注意力缺陷(如易分心、遗漏细节)与多动/冲动症状(如坐立不安、插嘴)中至少6项,症状在7岁前出现、持续≥6个月,涉及学习、社交等多场景功能受损(如成绩下滑、同伴冲突)。
标准化评估工具与量表
采用家长/教师填写的行为量表(如Conners儿童行为量表)、儿童行为观察记录表,结合韦氏儿童智力量表排除智力障碍,必要时用丹佛发育筛查量表评估整体发育水平,区分发育迟缓与ADHD。
系统排除其他疾病
需排除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贫血)、精神障碍(焦虑症、抑郁症)、发育性疾病(自闭症、语言发育迟缓)及铅中毒等,必要时进行血常规、甲状腺功能、血铅检测等辅助检查。
特殊人群个体化评估
幼儿期以多动为主,需结合语言发育特点;早产儿或脑损伤史儿童需MRI评估脑结构;青少年ADHD常合并抑郁、焦虑,需关注情绪共病,避免漏诊共病因素。
长期管理与随访
确诊后以行为干预(认知行为疗法、感统训练)为主,必要时药物治疗(哌甲酯、托莫西汀等),每3-6个月复查量表评估疗效及副作用,动态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