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采取避孕措施,需根据事后时间(72小时内) 及自身健康状况 选择补救措施。紧急避孕药物需在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短效口服避孕药可通过连续服用建立保护机制;宫内节育器适用于需长期避孕者。
紧急避孕药物
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紧急避孕药,如左炔诺孕酮类药物,可降低意外妊娠风险。但该方法不可频繁使用,可能引起月经紊乱。
短效口服避孕药
连续服用短效避孕药(如屈螺酮炔雌醇片)21天,可在服药第7天开始发挥避孕作用,适合规律服药人群。需注意漏服后补服规则,避免因服药不规律降低效果。
宫内节育器
无保护性行为后5天内放置宫内节育器,可有效避孕,尤其适合需长期避孕且无禁忌证者。放置前需排除妊娠及感染风险,放置后可能出现短期不适。
特殊人群提示
哺乳期女性需选择不含雌激素的避孕方式,如单纯孕激素类药物或宫内节育器;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紧急避孕药;40岁以上女性建议优先选择避孕套或宫内节育器。
长期避孕建议
若需长期避孕,可选择避孕套、宫内节育器、长效避孕药或皮下埋植等方式,具体需根据个人健康状况、生育需求及生活习惯综合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