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检查在不孕诊断中的作用
B超检查是不孕不育评估的基础手段,可通过观察子宫、卵巢及盆腔结构,排查器质性病变(如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监测排卵及评估输卵管通畅性,通常在月经周期第10~14天进行,以观察卵泡发育。
一、子宫结构异常筛查
B超可检测子宫畸形(如纵隔子宫)、黏膜下肌瘤、宫腔粘连等,这些病变可能影响胚胎着床。尤其对月经异常或既往流产史者,需重点排查。
二、卵巢功能评估
通过观察卵巢体积、窦卵泡计数(AFC)及卵泡发育动态,判断卵巢储备功能。AFC<5个提示储备下降,结合年龄(35岁以上)需警惕卵巢功能减退。
三、排卵监测
月经周期第10天起,B超可连续观察卵泡生长(直径18~25mm为成熟卵泡),指导同房时机。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患者需重点监测无优势卵泡情况。
四、输卵管通畅性辅助诊断
经阴道超声结合超声造影,可评估输卵管通畅度,但准确性低于输卵管造影。对轻度粘连或积水者,超声可初步提示异常。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肥胖女性:B超需调整探头频率,避免漏诊微小肌瘤;
糖尿病患者:建议优先选择经阴道超声,减少膀胱充盈误差;
既往盆腔手术史者:需警惕盆腔粘连,结合病史综合判断。
提示:B超为无创检查,无辐射风险,但需避免在月经期进行(可能干扰宫腔结构观察)。若单次检查未发现异常,建议3~6个月后复查,动态观察病情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