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时间通常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始点计算,每4周为1个孕月,全程约40周(10个孕月)。
按月经周期推算
月经规律者(周期28-30天),从末次月经首日起算,每7天为1孕周,4孕周为1孕月。例如,末次月经3月1日,孕1月为3.1-3.28,孕2月3.29-4.25等。
按超声检查推算
孕早期(12周前)通过孕囊大小、胎芽长度估算孕周,误差通常≤1周;孕中期(13-27周)以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更精准,可修正月经周期异常者的孕周计算。
特殊情况调整
月经周期不规则(如周期>35天或<21天)、哺乳期或产后未恢复月经者,需结合早期超声结果(尤其是6-8周的胎芽胎心)重新确定孕周,避免孕周误判导致预产期偏差。
预产期估算
以末次月经月份减3或加9,日期加7计算。例如,末次月经5月10日,预产期为次年2月17日。若月经周期异常,需以早期超声孕周为准调整预产期。
注意事项
孕早期(1-12周)和中期(13-27周)应通过产检核对孕周,及时发现胚胎发育异常或孕周偏差。高龄孕妇(≥35岁)、多胎妊娠等特殊情况需增加超声检查频次,确保孕周与胎儿发育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