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24~28周是常规糖筛检查的推荐时间,可早期发现妊娠期糖尿病风险。高危孕妇(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等)需提前至孕16~20周开始筛查,以降低并发症风险。
低危孕妇常规筛查时间:孕24~28周。低危孕妇指无高危因素(如BMI<28、无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无妊娠糖尿病史等),此阶段胎儿代谢需求增加,孕妇胰岛素敏感性下降,胎盘激素升高,易出现糖代谢异常,此时筛查可有效识别早期糖耐量受损。
高危孕妇筛查时间调整:孕16~20周开始筛查。高危因素包括BMI≥28kg/m2、一级亲属糖尿病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年龄≥35岁、多囊卵巢综合征等。此类孕妇糖代谢异常风险显著升高,早筛查可尽早干预,避免胎儿过大、羊水过多等并发症。
特殊病史孕妇筛查要求:若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或本次早孕期(12周前)血糖异常,需在孕24周前完成首次筛查。确诊妊娠期糖尿病者,建议在产后6~12周复查空腹血糖,评估是否进展为永久性糖尿病。
双胎及多胎妊娠筛查时间:孕20~24周内完成糖筛。双胎妊娠代谢负担较单胎更重,孕妇糖代谢异常风险增加,提前至孕20~24周筛查,可覆盖胎儿快速生长期的代谢变化,及时发现并干预。
其他特殊情况补充:患有高血压、甲状腺疾病或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的孕妇,即使无高危因素,也建议在孕24周前完成糖筛,因基础疾病可能加重糖代谢负担,需动态监测血糖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