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怀孕期间需定期进行产检,涵盖基础检查、中期畸形与并发症筛查、晚期监测及特殊人群评估,以保障母婴安全。
一、早期基础检查(孕12周前)
首次产检需完成建档,包含血尿常规、肝肾功能、传染病筛查(乙肝、梅毒、HIV)及甲状腺功能检测;孕11-13+6周行NT超声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高危人群(如高龄、有不良孕产史)需提前沟通额外检查(如无创DNA或羊水穿刺)。
二、中期系统筛查(孕15-28周)
孕15-20+6周选择唐氏综合征筛查(或无创DNA);孕20-24周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大排畸);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排查妊娠糖尿病,高危者需提前干预。
三、晚期监测与并发症筛查(孕28周后)
每2-4周监测血压、尿常规(预防子痫前期);孕32周起每周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定期超声检查胎位、胎盘成熟度及羊水量,必要时补充凝血功能、肝肾功能检测。
四、特殊人群专项检查
高龄(≥35岁)建议直接行无创DNA或羊水穿刺;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增加血压、血糖监测频率;多胎妊娠需提前1-2周增加超声检查次数,动态评估胎儿发育差异。
五、分娩前评估(孕37周后)
完成宫颈成熟度检查(Bishop评分)、凝血功能、血型及心电图;高危孕妇补充B族链球菌筛查(预防新生儿感染),临产前超声确认胎位、胎盘位置及羊水量,为分娩做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