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时间表及检查项目因孕周不同而异,需分阶段完成。孕早期(1-12周)查血尿常规、孕酮、HCG及NT超声;孕中期(13-27周)做唐筛或无创DNA、糖耐量试验、大排畸超声;孕晚期(28周后)每2周产检,查胎心监护、胎位超声及肝肾功能等。高龄孕妇、有不良孕产史者需增加检查项目。
一、孕早期(1-12周)
首次产检确认孕周,查血常规、血型、空腹血糖、乙肝五项、梅毒、HIV筛查,孕酮(HCG)评估胚胎情况,孕11-13周做NT超声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
二、孕中期(13-27周)
1.15-20周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高风险者建议羊水穿刺;
2.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
3.20-24周大排畸超声排查胎儿结构畸形。
三、孕晚期(28周后)
1.每2周产检,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
2.孕32-34周复查超声评估胎位、羊水及胎盘情况;
3.孕36周后每周胎心监护,必要时加做凝血功能、肝肾功能检查。
四、特殊情况补充检查
1.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需增加血压、血糖监测频率及相关指标检查;
2.有早产史、多胎妊娠或前置胎盘者,需提前进行宫颈长度超声监测及胎盘功能评估。
五、温馨提示
孕期检查需遵循医生建议,根据个体情况调整项目和频率。检查前避免空腹时间过长,保持良好作息,检查时携带既往检查报告便于对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