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多动症(ADHD)的诊断需依据《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或《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结合持续6个月以上的注意力缺陷、多动冲动症状,在多场景造成功能损害,并排除其他疾病后确诊。
症状核心分类
需同时满足注意力缺陷或多动冲动症状群。注意力缺陷表现为易分心、拖延、粗心(如作业遗漏细节);多动冲动表现为坐立不安、话多、冲动行事(如打断他人)。根据症状侧重分为三型:注意力缺陷为主型(ADHD-PI)、多动冲动为主型(ADHD-HI)、混合型(ADHD-C),且需6岁前起病。
病程与场景要求
症状需持续≥6个月,在家庭、学校、社交等≥2个场景中出现,且导致学业成绩下降、同伴冲突等功能损害。学龄前儿童以多动冲动为主,学龄期后注意缺陷更突出,成人常表现为职业适应困难或情绪问题。
标准化评估工具
临床通过Conners儿童行为量表、Achenbach儿童行为量表等量化症状,结合韦氏儿童智力量表排除智力障碍干扰。量表结果需与教师/家长观察结合,避免单一依赖,辅助诊断。
排除其他疾病
症状需排除智力障碍(IQ<70)、听力/视力异常、焦虑抑郁、甲状腺功能亢进、药物副作用等。必要时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听力筛查、脑部影像学检查,明确病因以避免误诊。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学龄前儿童需观察发育阶段(避免年龄相关行为误判);青少年女性症状易被忽视(表现为“隐形多动”);成人多动症以持续分心为主,共病率高(如物质依赖、婚姻矛盾);共病儿童需优先处理对立违抗障碍等问题。
常用药物包括哌甲酯、托莫西汀等,需经医生评估后规范使用,不可自行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