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主要针对孕早期(11~14周)、孕中期(15~20周)及孕晚期(20周后)的孕妇,通过超声检查、血清学筛查、遗传学检测等手段,排查胎儿染色体异常、结构畸形及遗传疾病风险。

孕早期筛查:孕11~14周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T),结合孕妇年龄、孕周等计算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风险,同时可进行早期无创DNA检测(NIPT),对高龄(≥35岁)、既往不良孕产史等高危孕妇更具优势。
孕中期筛查:孕15~20周进行血清学筛查(如AFP、β-HCG、uE3等指标),结合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如心脏、神经管等),高危孕妇可选择羊水穿刺(孕16~22周)或无创DNA检测,直接获取胎儿染色体核型或基因信息。
胎儿结构畸形筛查:孕20~24周通过系统超声检查胎儿各器官发育情况,排查先天性心脏病、肢体畸形、泌尿系统异常等;孕晚期可补充超声检查,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胎盘、羊水情况。
特殊人群建议:高龄孕妇(≥35岁)或有家族遗传病史者,建议直接进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产前检测;有不良孕产史(如反复流产、死胎)的孕妇,需结合具体病史选择针对性检查项目,确保检测准确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