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是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晚期阶段,多在感染后2~20年出现,主要累及皮肤黏膜、骨骼、心血管及神经系统,典型症状包括树胶肿、骨痛、心脏杂音、神经精神异常等,且具有破坏性和不可逆性。

一、皮肤黏膜损害:
三期梅毒皮肤黏膜损害以结节性梅毒疹和树胶肿为主要表现。结节性梅毒疹多见于躯干、四肢,呈铜红色浸润性结节,直径0.3~1cm,可自行吸收或破溃形成浅溃疡,愈后留瘢痕;树胶肿是三期梅毒特征性损害,为无痛性皮下结节,逐渐增大软化,破溃后形成穿凿性溃疡,分泌物黏稠似树胶,常见于头面部、小腿等暴露部位,可伴色素沉着或瘢痕形成。
二、骨梅毒:
骨梅毒以长骨受累为主,表现为骨膜炎、骨髓炎及骨质破坏。患者常感夜间骨痛加重,活动后缓解,疼痛部位固定,可伴局部肿胀、压痛;X线检查可见骨质密度不均、骨膜增厚或“骨气臌”(骨干增粗变形),严重时可因骨质破坏导致病理性骨折。颅骨、锁骨等扁骨受累时,可致面部畸形或肢体功能障碍。
三、心血管梅毒:
心血管梅毒主要累及主动脉,引发梅毒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及主动脉瘤。早期可无明显症状,随病情进展出现胸痛、心悸、呼吸困难,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时可闻及舒张期杂音;主动脉瘤破裂可突发胸痛、休克,需通过超声心动图、CTA等影像学检查确诊,未经治疗者5年死亡率超50%。
四、神经梅毒:
神经梅毒症状多样,分无症状神经梅毒、梅毒性脑膜炎、脊髓痨及麻痹性痴呆等类型。无症状神经梅毒仅脑脊液异常,无临床症状;梅毒性脑膜炎表现为头痛、呕吐、颅神经麻痹(如面瘫、听力下降);脊髓痨以下肢“闪电痛”、感觉异常、共济失调为特点,夜间加重;麻痹性痴呆则出现精神异常、痴呆、震颤,严重影响认知功能及生活质量。
特殊人群需重点关注:孕妇感染梅毒后未规范治疗,可致胎儿先天梅毒,新生儿出现皮肤黏膜损害、骨骼畸形、肝脾肿大;老年患者因免疫功能下降,症状进展隐匿,需加强早筛;HIV感染者合并梅毒时,病情进展更快,治疗需延长疗程并监测免疫指标,用药需优先非药物干预并避免低龄儿童使用。治疗以青霉素类药物为主,需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避免药物过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