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值,诊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三项中任意一项超标即可确诊。

高风险人群筛查
年龄≥35岁、肥胖(BMI≥28)、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等,建议提前至孕早期(12周前)开始筛查,首次检查正常者仍需在孕24~28周复查。
普通人群筛查
无上述高危因素者,需在孕24~28周完成OGTT,若空腹血糖≥7.0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且伴有糖尿病症状,可直接诊断糖尿病,无需等待OGTT结果。
筛查后干预措施
确诊后优先通过饮食控制(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比40%~50%)、适度运动(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维持血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口服降糖药。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需增加血糖监测频率(每周2~3次),肥胖孕妇建议在营养师指导下制定个性化饮食方案,合并高血压者需警惕子痫前期风险,定期复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