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后期(三期梅毒)通常在感染后2~20年出现,主要累及心脏、血管、中枢神经系统及骨骼等器官,表现为树胶肿、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等严重并发症,未经治疗者死亡率较高。

梅毒后期主要症状分类:
1.皮肤黏膜损害:典型表现为结节性梅毒疹,直径0.3~1.0cm,呈铜红色,对称分布于躯干及四肢;少数患者出现梅毒性白斑,多见于颈部、肩部等暴露部位。
2.树胶肿(梅毒瘤):多为单发皮下结节,逐渐增大软化破溃,形成穿凿性溃疡,边缘锐利呈堤状隆起,有黏稠树胶状分泌物,好发于头面部、小腿及臀部。
3.心血管梅毒:最常见于感染10~20年后,可引发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瘤等,严重时出现心绞痛、心力衰竭或主动脉夹层破裂。
4.神经梅毒:分为无症状型、脑膜炎型、脊髓痨型及麻痹性痴呆型,表现为头痛、视力下降、肢体麻木、感觉异常、精神异常、步态不稳等,严重者可导致瘫痪或痴呆。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新生儿先天梅毒,需在孕期规范筛查并及时治疗。
老年人:免疫功能下降可能加速病情进展,树胶肿发生率升高,需加强多器官功能监测。
合并HIV感染者:梅毒与HIV双重感染会加速梅毒进展,增加神经梅毒风险,需同时治疗并定期复查。
治疗原则:
首选青霉素类药物,如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等,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并发症调整治疗方案。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梅毒血清学试验,监测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