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梅毒症状分为早期、二期、潜伏、三期及先天梅毒等阶段。早期可能出现无痛性硬下疳,二期皮疹广泛且对称,潜伏阶段无明显症状但血清阳性,三期可致多器官不可逆损害,先天梅毒对新生儿影响较大。

1.早期梅毒(一期):硬下疳为主要表现,多发生于外生殖器、口唇、乳房等接触部位,呈圆形或椭圆形,边界清晰、表面糜烂、质地较硬,伴局部淋巴结无痛性肿大,持续3-8周可自行消退,消退后不留瘢痕。
2.二期梅毒:感染7-10周后出现,皮疹广泛且对称分布,常见于手掌、足底,形态多样(斑疹、丘疹、脓疱等),无明显瘙痒,口腔、生殖器黏膜处可见灰白色黏膜斑,肛周、生殖器等潮湿部位可出现扁平湿疣(扁平隆起斑块,表面湿润),伴发热、头痛、全身淋巴结肿大,症状持续数周或数月后可自行缓解。
3.潜伏梅毒:无明显自觉症状但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感染2年内为早期潜伏梅毒,传染性强,可复发为二期症状;感染超过2年为晚期潜伏梅毒,多无传染性,但可能发展为三期梅毒,表现为隐匿性器官损害。
4.三期梅毒(晚期):感染2-20年后出现,可累及心血管系统(主动脉炎、主动脉瘤等)、神经系统(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及皮肤黏膜(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等),器官损害不可逆,严重时可危及生命,树胶肿可致组织坏死、畸形。
5.孕妇感染梅毒: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新生儿先天梅毒,新生儿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骨骼异常、肝脾肿大等,建议孕期常规筛查,早发现早治疗可有效预防母婴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