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药流前需确认妊娠时间在49天内,需排除药物禁忌证,如肝肾功能异常、青光眼等,且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术前需完成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囊大小。

一、确认妊娠时间
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的宫内妊娠,超过此时间可能增加不全流产风险。
二、排除药物禁忌证
1.对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过敏者禁用。
2.患有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系统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癫痫等疾病者需提前告知医生。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宫外孕(异位妊娠)者严禁药流。
三、术前检查要求
1.必须进行经阴道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囊直径≤2.5cm,排除宫外孕及其他异常妊娠情况。
2.术前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基础检查,评估身体状况。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年龄≥35岁或<18岁者,药流风险相对较高,需由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适用。
2.哺乳期女性需提前告知医生,药物可能通过乳汁影响婴儿,需遵医嘱暂停哺乳。
3.既往有多次流产史或子宫畸形者,需谨慎选择药流方式,优先考虑专业医疗建议。
五、术前准备与配合
1.术前需空腹4小时以上,避免药物刺激引起呕吐导致误吸。
2.药流期间需严格遵循医嘱,按时按量服药,不得自行增减剂量。
3.术前需了解药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腹痛、阴道出血等,保持情绪稳定,避免过度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