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结核病分类采用WHO推荐的标准,分为5类:原发型肺结核、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肺外结核。

一、原发型肺结核
多见于儿童及青少年,由初次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引起,多数无明显症状,少数有低热、咳嗽。X线可见哑铃状原发综合征,治疗以异烟肼、利福平联合用药为主,疗程6~9个月。
二、血行播散型肺结核
包括急性粟粒型和亚急性/慢性血行播散型,前者多见于婴幼儿及免疫力低下者,表现为高热、呼吸困难;后者症状较轻。需联合抗结核药物,疗程12~18个月,急性病例需激素辅助治疗。
三、继发性肺结核
最常见,多见于成人,由潜伏感染复发或再次感染引起,症状有咳嗽、咯血、低热。治疗以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四联疗法为主,疗程6~12个月,需定期复查肝肾功能。
四、结核性胸膜炎
结核菌侵犯胸膜引发,表现为胸痛、胸腔积液。需抗结核药物治疗,同时穿刺抽液缓解症状,疗程12个月以上,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
五、肺外结核
包括骨结核、肾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等,症状因部位而异。骨结核需手术清除病灶,肾结核可能需切除患肾,结核性脑膜炎需大剂量抗结核药物及脱水治疗,儿童需特别注意药物剂量调整。
特殊人群提示:糖尿病患者易感染且愈合差,需加强血糖控制;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避免对胎儿影响;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需调整药物剂量。



